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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张交通标志照片的碎碎念

标签:交通工程 | 发表时间:2020-07-11 09:52:10 | 更新时间: 2020-07-11 09:57:39 | 阅读数:938 | 评论数:0 | 字数:1300

大神@王土匪want2fly在某个微信群里贴了一张照片,是一个交通标志(见下图),但是什么也没说,等了会儿也没有应者。我偶尔爬楼看到了这张照片,觉得挺有意思,就把它保存到了下来。本来想转到微博中,又觉得只转这张照片有点儿浪费“版面”,于是想写上几句。但是这事儿一直耽搁了,最近关于这个标志的想法却越来越多,觉得发一篇博客也无妨了。


来源:@王土匪want2fly,微信群

1. 这块标志首先让人感觉新鲜的地方在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和交叉口告知标志的结合,《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首次在条文里明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可以与指路标志并列。


来源:GB 51038-2015

这种形式在GB 5768-2009没有提到,但在2020版征求意见稿里,明确允许这种形式。结合设置在一些地方的实践中比如天津、石家庄都有,看来国标层面也开始逐渐认可了。





来源:GB 5768(2020征求意见稿)

下图是石家庄的实例:


来源:百度街景

下图是天津的实例:


来源:百度街景

应该还有不少城市在实际中已经将这两个标志合并使用,北京也有的项目想要搞合并(如并杆等),但是一没有规范依据,二是不想吃第一口螃蟹,也就作罢了。 指路标志(路口告知)和车道行驶方向标志该不该合并、能不能合并,合并以后该怎么设置,我想这个问题其实不简单。但是没有见过讨论,估计5768也不会解释在之前版本为什么不能做而在2020版又可以做。 当然,我也没有能力讨论这件事情,就此闭嘴。
2. 细看的话,会发现这块标志上半部分地名和下半部分箭头的颜色不太一样,应该是因为下半部分是后贴上去的吧。我们暂且不讨论标志颜色的规范问题、也不讨论这样贴是否符合规范,单就贴了以后容城的“英文”,就让我疑惑了半天——为何容城的英文是“Ronachena”呢,难道有什么典故?后来妈蛋的恍然大悟,是贴下半部分箭头的时候没有掌握好尺寸,把g的下半部分遮盖了。这里不讨论指路标志该不该加英文,这块标志的英文翻译对不对,单就这遮盖就够让人汗颜的了。


Ronachena

3. 最后再讨论下这块标志最大的问题——交通组织,这块标志所指交叉路口的交通组织是存在致命问题的。

根据此标志的指示,第1~3条车道为左转车道,第4、5条车道为直行+左转车道,第6、7条车道为右转车道。同样的,我们暂且不考虑这么多车道是不是合理、车道功能设置与车流量是否适应。最大的问题在于第4、5条车道的设置方式是存在冲突的,也就是第4条车道的直行车辆会影响本方向第5条车道左转车辆的通行。 这个组织还存在一个问题,设置直行+左转车道后,就不能设置专用左转相位了,这么多条车道,不设置专用相位,效率会很低吧?——后来我又想,大概是直行车辆极少的缘故吧,凑合着用。 但是,第4、5条车道的设置,是不能不整改的,这样做完全违反组织原则。——这个问题有点儿低级,设计不大可能犯这个错误,交警更不会因为他们最关注规则,问题到底出在哪儿,不得而知。 多说一句,举的石家庄的例子里,第5条车道设成了左转车道,是最近开始逐渐又火起来的一种组织方式吧。这种方式有人肯定更有人质疑,但是起码基本上还是自洽的,不像雄安这个有致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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